所有權
由於這是一個過渡社區,仍然與周圍的傳統社會緊密結合,
因此,個人土地與房屋的私人所有權仍會在市政當局的記錄中保留。
事實上,就官方紀錄而言,這一點無需更改。
由於人類社會的結構本質上只是思想體,
所需要做的只是修正成員們對於所有權這件事的看法。
同意各自保留對自己房屋的控制權,
但將相鄰的後院合併共享,這樣就實現了過渡社區的目標。[87]
當然,每個屋主都會保有對自己住宅的完全主控權,
就像當今社會一樣,並自行決定是否進行翻修、擴建等事項。
從外界看來,基本上沒有改變。
鄰居們只會認為這些成員是非常好的朋友,因此決定拆除彼此之間的圍籬。
成員之間的給予
這個觀念必須有意識的加以實踐,因為目前普遍存在一種想法,
認為人應該盡可能自己完成一切,只有在必要時才向他人求助。
但那樣的體系並沒有啟動本書前面部分所討論的宇宙法則。
試想一下:假設兩個人比鄰而居。
一個人需要清理廚房地板,另一個人需要修理窗戶。
現在,兩人都可以各自嘗試完成自己的工作,
但這不會使一個人無私的付出給予另一個人。
方法是讓其中一個人清理另一個人的地板,而另一個人則修理窗戶。
而這不應該被視為「以物易物」或勞力互換的安排。
在實際操作中,社區成員可能會各自登記一個特定時數的所謂「社區義務」。
他們也會被鼓勵在登記簿上寫下自己家中及周圍需要完成的某些「工作」
~像是清潔窗戶、小型木工、製作架子等等。
然後,這些工作將被發布並尋找志工。
那些希望依照社區原則服務他人的人,會主動提出承接這些工作。
如果有足夠的工作同時進行,那麼「交換」工作的想法就會消失。
A 會幫 B 擦窗戶,而 B 則幫 C 修理吸塵器。
同時,C 和 D 以及他們的兩個青少年兒子,則會為 A 搭建一個後門廊。
E 和 F 會花時間修理社區工作室常用的工具,
而所有家庭的年輕成員都會在菜園幫忙。[88]
從這個例子可以看出,
「你來我往」的概念很快就會在彼此交錯的助人行動中被淡化。
當然,所有這些工作都是在沒有任何費用或報酬的情況下完成的。
我想起了艾倫·柯恩在《龍不住這裡了》一書中的精彩故事,
講述一位男子為了決定自己想去哪裡,被展示了地獄和天堂的景象。
地獄被描繪成一張豪華的宴會桌,擺滿了食物,
客人是那些註定要生活在地獄的人。
唯一的問題是,他們用來吃飯的湯匙太長了。
由於餐具太長,他們無法將食物送進嘴裡,因此無法進食。
接著,這個人被帶到天堂,看到的景象與地獄完全相同
~同樣擺滿食物的宴會桌,同樣的長湯匙。
但客人們正在互相餵食!
這麼小的改變,卻帶來如此巨大的不同。
因此,這裡建議的過渡社區也將是如此。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