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上帝與大自然
4:2.1
(56.5)
大自然,在有限的意義上,是上帝的物理習慣。
上帝的行為或行動受限於
「地方宇宙、星座、系統或行星的實驗計畫和進化模式」
並且暫時性的因之而修改。
上帝在浩瀚無垠的整體宇宙中,
依照明確定義的、不變的、永久的律法行事;
但他修改了自己的行動模式,
以便依據進化所展開的有限方案之局部目的、目標和計畫,
來促進每一個「宇宙、星座、系統、行星和人格」之協調及平衡的行為。
4:2.2 (56.6)
因此,凡人所理解的大自然,
代表了不變的神明及其不朽法則的底層基礎和基本背景,
而這些法則又隨著地方宇宙、星座、系統、行星力量和人格
所啟用和執行的當地計畫、目的、模式和條件的實施,而調整和變動。
例如:在 Nebadon 頒布的上帝律法是依據
這個地方宇宙的創造者聖子和創造聖靈所製訂的計畫而修改調整;
除此之外,這些律法的運作還受到居住於你們星球上並屬於你們的
直接行星系統 Satania 的一些眾生的錯誤、缺失和叛亂的影響。
〜 未完待續、持續翻譯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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