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上帝的無限主權
3:2.1 (46.5)
所有宇宙都知道「全能的天主上帝統治一切。」
這個世界和其他世界的事務都受到神性的監督。
「在天上萬軍和地上居民中,上帝都憑自己的旨意行事。」(註 : 但以理書4:35 )
「沒有任何權柄不是出於上帝。」(註 : 羅馬書13:1 ),
這是永恆的真理。
3:2.2 (46.6)
在符合神性的範圍內,
確實是「在上帝凡事皆有可能」(註 : 馬太福音19:26 )。
人類、行星和宇宙漫長的進化過程,都在宇宙創造者和管理者的完美控制下,
依照宇宙之父的永恆目的展開,並依據上帝的明智計畫,和諧有序的進行著。
只有一位立法者。
他支持在空間裡的世界,並使宇宙環繞著永恆線路的無盡之環運作。
3:2.3 (47.1)
在所有神性屬性中,
上帝的全能〜尤其是當它遍及物質宇宙時,是最容易被理解的。
從一個非靈性現象來看,上帝是能量。
這物理事實的陳述,是基於一個難以理解的真相:
「第一起源和中心」是所有空間之普遍物理現象的原始起因。
所有物理能量和其他物質展現都源自於這神性活動。
光〜沒有熱量的光,是神明另一種非靈性的展現。
還有另一種形式的非靈性能量,在地球上幾乎是未被知曉的;
它目前尚未被認知。
3:2.4 (47.2)
上帝掌管一切物力;他「為雷電定道路」(註:約伯記28:26);
他已規定所有能量的線路。
他已頒布了所有形式之「能量物質」展現的時間和方式。
而所有這些事物永遠被他掌握於其永恆的控制
〜以「下方天堂島」為中心的引力控制。
永恆上帝的光與能量在他莊嚴華麗的線路上永遠運行,
浩瀚無垠但有序陳列的星團則構成了大宇宙。
所有造化都永恆環繞著萬物和眾生的天堂人格中心。
3:2.5 (47.3)
天父的全能關乎絕對層面無所不在的主導地位,
物質、思維和靈性這三種能量在他〜萬物的起源〜的附近是無法區分的。
受造眾生的思維,既非天堂monota,也非天堂靈性,
因此,不直接回應宇宙之父。
上帝透過「思維調整者」來調整地球凡人不完美的思維。
3:2.6 (47.4)
宇宙之父不是一種轉瞬即逝的力量、不斷變化的物力,或波動的能量。
天父的物力和智慧足以應付宇宙中的一切緊急情況。
當人類經驗的緊急情況出現時,他早已預見這一切,
因此,他對宇宙事務的回應並非冷漠疏離,
而是依循永恆智慧的指引,並與無限判決的命令相一致。
無論表象如何,上帝的物力並非盲目的在宇宙中運作。
3:2.7 (47.5)
確實發生了這樣的情況:
似乎緊急裁決已被做出,自然法則已被暫時中止,
錯誤的妥協已被認知,而且這情況正在被努力修正;但事實並非如此。
對上帝有這樣的概念是源於,
你們狹隘的視角,有限的理解力,以及受限的探測範圍;
對上帝產生這樣的誤解是由於,你們對「這領域的高等法則、
天父的莊嚴宏偉性格、他的無限屬性、和他的自由意志」一無所知。
3:2.8 (47.6)
上帝之靈隱居於內的行星眾生散佈於整個太空宇宙,
其數量和種類幾乎是無限的,他們的智力非常多元化,
他們的思維極為有限,有時甚至非常粗糙,他們的願景是如此狹隘和局限,
以至於幾乎不可能制訂出既能充分表達天父無限屬性
同時又能讓這些被創造的智能眾生理解的概括性律法。
因此,對你們這些受造物而言,全能造物主的許多行為,
似乎是恣意的,獨斷的,並且常常是無情和殘酷的。
但我再次向你們保證,這並非事實。
上帝的作為都是有目的的、聰明的、睿智的、仁慈的,
而且永遠考量最佳的美善,
並非總是針對某個人、某個種族、某個星球,甚至某個宇宙;
但卻是為了所有相關者~從最低到最高~的福祉和最大利益。
在不同的時代裡,局部的福祉有時似乎與整體的截然不同;
而在永恆的層次裡,這種明顯的差異並不存在。
〜 未完待續、持續翻譯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