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創造
自人類誕生以來,「宇宙的創造」一直是神話和傳說中的主題。
萬能上主進行宇宙創造過程的全貌,
無法以任何其他的形式呈現給早期人類,
因為他們的理解力極為有限。
然而,本書前三分之一的討論內容提供了基礎,
容許人們對宇宙創造的過程有更宏觀的了解。
起初,只有一個獨一無二、一元的法則或本體,
祂擁有難以想像的莊嚴宏偉、能量、智能和光輝。
任何地球上的語言都無法表達這最初偉大本體的真實本質。
基於一些「即使最高層次眾生也無法得知」的原因,
這最初的實體將自己分為三個主要面向,
我們可以將它們比擬為「三角形的三邊」。
這三個面向分別是:
一、創造法則,包含「意志」和「力量」
二、智力和理解法則
三、愛的法則。
在基督教神學中,這三個面向分別代表「天父、聖靈和聖子 (或基督)」。
再次,基於任何層次眾生都無法得知的原因,
上主最初的三個面向投射出七個新的法則或力量。
在基督教神學中,這七項法則或力量被稱為「七位光之王」,
每一位光之王都具有其獨特的振動力和光芒,
每一位光之王透過投射其獨特的振動力和光芒至所有較低的世界,
將某些特定的能量和展現傳遞到這些較低的區域。
在卡巴拉 (Kaballah)「生命之樹」圖中,
最下方的七個「質點 (Sephiroth) 」代表著這七位光之王,
而這令人熟悉的「生命之樹」圖中最上方的三個「質點」
則代表上主最初的三個面向,
從這最初的三個面向衍生出了七項法則。
這七項法則可以被視為上主的屬性,也可被視為獨立的法則或實體。
這七項法則,每一項都是一個統一體,
具備投射出較低自我投影的能力,以執行特定的創造目的。
因此,這七項主要法則在較低層次投射出他們自己的七個複製體,
而這些複製體直接參與了目前「展現為地球和太陽系的區域」的創造。[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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