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宇宙法則
顯化法則 ( The Law of Manifestation
)
目前為止,最重要的宇宙法則是「顯化法則」。
為了理解這個法則,我們必須區分「靈性」和「物質」。
一個靈性實體的本質,絕不能與其所賦予生命的物質形體或載具相混淆,
而必須被理解為:僅在短暫時間內運用該載具來達到其自身的目的。
「顯化」是靈性實體以載具或形體的方式呈現,
也是靈性眾生認識自我的唯一途徑。
確實,各個宇宙的創造正是而且僅僅是為了這個目的,
也就是提供一個舞台,讓靈性實體能夠進入並找到其真實本質,
能夠發現自己的本然!
但是,有人可能會問,為什麼靈性眾生需要運用一個形體來了解自己?
難道不能單純的向內看自己並了解真相嗎?
當然,從這種內省中可以學到許多事情。
但是,當一個眾生最初被創造出來開始其顯化週期時,
他並不知道如何達成這個目的;
他甚至不明白有什麼東西是需要知道或學習的。
這種領悟,唯有在經歷許多、許多以他自己創造的形體之後,方能實現。
在經歷非常多層面的諸多經驗之後,實體的本質(通常)變得過於複雜,
以至於無法僅僅透過內省來獲得完全的「了解」。
因此,很難嘗試以純粹靈性本質的方式來分析自己。[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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