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神性的慈悲
2:4.1 (38.1)
慈悲僅僅是由智慧所淬煉的正義,而智慧源於知識的完美,
以及對有限眾生的天生弱點與環境障礙的充分認知。
「我們的上帝充滿了憐憫,恩典,耐心,以及豐盈的慈悲。」(註:詩篇86:15)
因此,「凡祈求上主的就必得救,」(註:使徒行傳2:21 )
「因為他會慷慨的赦免。」(註:以賽亞書55:7)
「上主的慈悲直到永遠永遠」;(註:詩篇103:17)
是的,「他的慈悲永遠長存。」(註:詩篇136:1)
「我是在地球上施行慈愛、審判、和正義的天主,
因為這些是我所喜悅的事。」(註:耶利米書9:24)
「我不會故意傷害人類之子,或使他們悲傷,」(註:耶利米哀歌3:33)
因為我是「慈悲的天父,也是賜予一切安慰的上帝。」(註:哥林多後書 1:3)
2:4.2
(38.2)
上帝本來就是仁慈的,憐憫的,永恆慈悲的。
從來沒有必要對天父施加任何影響力來喚起他的慈愛。
眾生的需求,完全足以確保天父的溫柔慈悲和救贖恩典得以充分流動。
因為上帝了解他子民的一切,所以寬恕對他而言是容易的。
人越是了解他的鄰人,就越容易原諒他,甚至愛他。
2:4.3
(38.3)
唯有無限智慧的洞察力能使正義的上帝在任何宇宙情境下兼顧公正和慈悲。
天父從來不會因為他對宇宙子民的態度有所矛盾而感到糾結;
上帝向來不是「矛盾態度」的受害者。
上帝全知無誤的引導他的自由意志選擇宇宙行為,
因此完美的、同時的、平等的滿足了
他所有神聖屬性和永恆無限品質的要求。
2:4.4
(38.4)
慈悲是「和善與愛」自然且不可避免的結果。
一位慈愛天父的良善本性,
不可能不仁慈的照顧他宇宙子民的每一個群體的每一位成員。
2:4.5 (38.5)
神性慈悲代表了在宇宙完美與不完美各個層次之間調整的公平技巧。
慈悲是至高無上的正義,適用於持續進化的有限情況,
永恆的正義被修改以符合時間之子的最高利益和宇宙福利。
慈悲並非違背正義,而是對「至高正義之要求」的理解性詮釋,
因為它公平的被運用於附屬的靈性眾生和進化宇宙的物質眾生。
慈悲是天堂三位一體的正義,明智且慈愛的恩澤時空造化的多種智能,
因為它是由神性智慧所制定,
由宇宙之父及其所有相關造物主的全知思想和無上的自由意志所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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